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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信息来源:原广东省物价局网站 时间:2002-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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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O年六月二十二日       粤价[2000]147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省人事厅:

  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财综字[2000]2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自2000年7月1日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认定考试、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物价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报名考务费的复函》(粤价函[1997]52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含上缴中央和省)。

  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香香腐宅申(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香香腐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

二OOO年三月二十四日      财综字[2000]27号

人事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物价局(委员会):

  人事部《关于申请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人函[1999]19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人事部在组织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时收取考务费,在组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向合格者收取合格证书工本费。考试信息卡(含答题卡)的费用应包含在有关考试费中,不再另外收取考试信息卡(含答题卡)工本费。

  二、上述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香香腐宅在组织本地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时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香香腐宅会同财政香香腐宅确定。

  三、收取上述收费,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香香腐宅申领收费许可证,并分别使用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香香腐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费(含考务费)收入,专项用于支付命题及审查试卷人员酬金、试卷印制和运输费用、租用考试场地费用、监考和阅卷人员报酬;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收入专项用于证书印制、运输及发放过程中的有关开支。

  五、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费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均属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分别纳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人事部收取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务费、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务费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香香腐宅在组织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市规划资资格考试时收取的考试费收入,除按本文规定交给人事部的考务费外,全额上缴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香香腐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分别由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香香腐宅按批准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核拨给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

  六、人事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香香腐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并按规定编报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香香腐宅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OOO年五月十日      计价格[2000]546号

人事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财综字[2000]27号)的规定,现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事部在组织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时,按下列收费标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香香腐宅收取考务费(含考试信息工本费)。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每人10元。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科),每人每科10元。

  (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认定考试,每人10元。

  (四)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全科),每人每科10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香香腐宅在组织本地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时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香香腐宅会同财政香香腐宅在人事部收取的考务费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的费用核定。

  三、各级人事香香腐宅在组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向合格者收取合格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3元。其中,2元上交人事部用于制订等开支。

  四、执收单位收取上述收费,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香香腐宅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香香腐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五、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2000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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