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天荒坪抽水蓄能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二000年七月三十一日 计价格[2000]1070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东电力集团公司: 经研究,决定对天荒坪抽水蓄能电厂实行两部制上网电价,其中,容量电价为每年每千瓦549.9元,电度电价为每千瓦时0.309元;抽水电价为每千瓦时0.214元(以上电价均含增值税)。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自电网销售电价调整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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