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化学等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粤价[2008]330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东省新华书店、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地图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地质出版社、四川教育出版社、广东天行图书有限公司、太平洋影音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核定的2008年秋季化学等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和教师用书等备案价格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附件1:
2008年秋季化学等教材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