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2011-2012年榨季糖蔗收购价格二次结算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2〕256号 2012年11月19日
珠海、韶关、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市物价局: 根据《关于完善我省糖蔗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1〕269号)的规定,在2011-2012年榨季期间,我省市场标准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没有高于本榨季蔗糖挂钩联动的标准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因此,本榨季糖蔗收购价格毋需实行二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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