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2019〕25号
省有关单位,地级以上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86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统计局
2019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
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