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函〔2017〕6484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及时动态更新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7〕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理,确保相关工作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及时动态更新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7〕195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