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1〕71号
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为50万m³/d的水厂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取水头部、原水(东江水)提升泵房、配水井、细格栅及预臭氧接触池、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浮池、气水反冲洗滤池、中间配水井、后臭氧接触池、滤池、超滤膜池、臭氧发生间、加药间、浓缩池、综合楼、分配电室及应急加药房、高效反应沉淀池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585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760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325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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