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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12-24 1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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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1〕72号

  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为110万m³/d的水厂项目,包括取水系统、净水系统及配水系统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357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1042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343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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