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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大良云近东区东乐路以南、桂峰路以东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06-01 1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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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114号

  大良云近东区东乐路以南、桂峰路以东地块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商业综合体,包括住宅、集中商业、地下室、幼儿园、文体活动中心、社区用房、标准化菜市场、公交首末站、公园绿地及公园设施用房、城市道路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772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773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46.62万立方米;项目住宅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6.6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集中商业(含地下商业,不含餐饮)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32.9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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