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115号
东莞松山湖南区(253地块)研发中心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研发中心相关建筑设施,包括研发楼、实验室、餐厅、健身中心、咖啡吧、阶梯教室、门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639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918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26万立方米;项目办公建筑、餐厅、地下车库、实验室单位面积电耗分别不高于70.37千瓦时/平方米、76.40千瓦时/平方米、6.21千瓦时/平方米、759.94千瓦时/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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