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121号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1.86亿只(约77390万安时)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办公楼、厂房、仓库、开关站、NMP站、食堂、污水站、门卫室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660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1631万千瓦时;项目聚合物锂电池单位产品电耗不高于343.76千克标准煤/万安时。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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