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185号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处理40万吨石油焦制氢灰渣装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原料和产品库房、分析化验室、办公楼、酸碱罐区、循环水厂、污水处理厂、变配电房等,主要设备包括风机、压滤机、压缩机、干燥机、搅拌机、泵组、起重机、空调通风设备、变压器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973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038万千瓦时、1.0MPa蒸汽消耗量不高于16.8万吨;项目单位灰渣处理综合能耗不高于103.03千克标准煤/吨、单位灰渣处理电耗不高于200.95千瓦时/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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