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修订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 党政机关(修订)(征求意见稿)》等5项地方标准(附件1—5),并已纳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写在《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于2026年2月13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向美景
电 话:020-83138572
传 真:020-83138665
地 址: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16室
附件: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 党政机关(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 第2部分 教育机构(修订)(征求意见稿)》
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 第3部分 医疗机构(修订)(征求意见稿)》
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 第4部分 场馆(修订)(征求意见稿)》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 第5部分 其他类型机构(修订)(征求意见稿)》
6.编制说明
7.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