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对外开放回复时间:2025-09-08 09:00:00
答:
根据11号令及配套格式文本,投资主体申请境外投资项目延期应提交以下材料(详见11号令配套格式文本附件8):
(1)境外投资项目延期申报文件。
(2)附具以下文件:①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②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③投资主体关于延期的有关投资决策文件;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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