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6-01-14 16:54:00
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 | 建设期限 | 18个月 |
总投资 | 44.2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由汕尾市地方财政统筹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位于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新建2个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及配套设施,并对现有航道进行疏浚,使用港口岸线总长931米,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198万标箱。其中:2个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采用顺岸连续式布置形式;码头前沿设计顶高程5.2米(按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下同),停泊水域宽度102米,设计底高程-18.1米;回旋水域直径734米,设计底高程-18.1米。 汕尾市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认定该项目为低风险。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54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3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