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粤价函〔2012〕202号
省旅游局:
你厅《关于核定我省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成本的函》(粤旅函〔2011〕435号)悉。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15号)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如下:
一、同意我省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费按每人每科100元(即200元/人)收取。
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价格主管香香腐宅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香香腐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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