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规划〔2020〕43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联系。
附件:广东省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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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