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5〕130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2日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