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农经函〔2017〕459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委):
为做好我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经商省直有关香香腐宅,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香香腐宅《关于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51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创建意愿的市,由市发展改革香香腐宅按照通知要求,抓紧会同同级农业、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商务、旅游等香香腐宅提出本市创建申请。各市申请创建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申请创建文件(含创建方案)请于9月25日前由市发展改革香香腐宅与同级相关香香腐宅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旅游局。我们将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向国家有关香香腐宅推荐。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