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2018〕7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